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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制止服毒事件 领导批示予以奖励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管理员 日期:2015-09-25 阅读:1524

2015年9月25日15时20分,长期上访人员杨凤娥(郧县白桑关镇中沟村)到市行政中心保安岗门前反映:2005年因和邻居陈士亮发生宅基地纠纷未得到解决,造成长期上访,现要求政府解决其房屋及子女上学问题。值班保安将其劝至信访局,杨凤娥在信访局吵闹,后又到市行政中心欲冲进被队员制止,此时杨凤娥突然从随身携带的带子中拿出一白色塑料瓶欲喝下,保安员李涛、姚龙迅速冲上前将其夺下(后经检查是一瓶名字为“飘甲敌”的农药),未造成人员损伤。16时杨凤娥被朝阳路派出所带走调查处理。

两名保安队员一丝不苟,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反应迅速,果断处置,挽回了一起鲜活的生命.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赞扬,市政法委书记师永学在保卫处上报的《十堰市行政中心安保信息》第九期上批示“保卫处的反应和及时处置工作值得肯定”。李涛和姚龙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,展现出保安良好的形象和过硬的素质。同时,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李涛、姚龙同志各奖励500元,并号召全体员工向两名同志学习,学习他们立足岗位、严谨工作、业务素质过硬的精神。学习他们遇到突发事件从容不迫、机智敏锐、反应迅速的工作作风。








 十堰市保安服务总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0一五年十月八日